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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半岛体育全国全民健身大赛

发布时间:2024-06-29 21:02:02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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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体育为了规范做好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的组织工作,经体育总局相关部门审定,现将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办赛指南(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是国家体育总局、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精神,推动健康中国、体育强国建设,根据《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有关要求于2024年创新举办的一项便于群众就近参加的全国性系列赛事活动。大赛的举办模式是“统分结合”:“统”即是使用统一的大赛标识、参赛(获奖)证书等;举办统一的开、闭幕式;选取足球、篮球、气排球、健身气功、太极拳等五个规定项目举办全国总决赛;围绕赛事活动举办等设立大赛奖项,颁发运动员电子参赛证书。“分”是将全国划分为华北、东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西北7个赛区,采用集中或者分散的方式举办大区赛、省级赛、基层选拔赛等,除了五个规定项目,各赛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自选项目,鼓励街道(乡镇)、村(社区)、俱乐部、个人参赛。

  为了指导、服务、督导、检查和评估各地规范、科学组织大赛,强化举办大赛安全工作意识,层层压实监管责任,严抓赛风赛纪,保护大赛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第 25 号令)以及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特制订《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办赛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区域”+“项目”,即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XX区XX地)——XX比赛,如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华北区北京市)——羽毛球比赛。

  承办单位:相关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相关省(区、市)体育行政部门、体育总会以及相关单位等。

  根据比赛规格确定由相应级别的人民政府、体育部门以及有关单位担任主、承办单位。

  原则上于比赛举办前1个月登录系统,在“赛事计划”功能模块中填报赛事计划信息。

  比赛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登录系统,在“赛事管理”功能模块中上传赛事资料信息。

  (三)赛事备案系统开放时间: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12月31日(系统开放前已完成的赛事可以补报)。

  大赛使用统一视觉识别系统,大赛使用全民健身LOGO“ ”,使用“全民健身,你我同行”“天天健身、天天快乐”“好体魄、好生活”等由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全民健身口号,会歌为《奔跑的虹》。

  请按照大赛提供的统一的主体视觉设计模板做好背景板、获奖证书等制作,各单位也可以按照比赛实际需求联系设计单位采购获奖证书;视觉设计请通过百度网盘如下链接和提取码获取:

  电子参赛证书由大赛统一发放,向各备案赛事活动发放领取网址链接和二维码,由参赛队员在报到后到比赛闭幕前在赛区通过手机登录/扫码领取。

  大区赛及总决赛获奖证书加盖“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群体部”公章,其他赛事获奖证书由各赛区自行确定用章。奖杯、奖牌以及其余奖项的设立和设计由各赛区根据本赛区竞赛规程自行确定。

  赛事信息官方发布平台:“国家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官网()”、“全民健身”微信公众号。

  大赛将对办赛次数多、参赛规模大、新闻宣传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并评选先进工作者予以奖励。

  坚持安全为本,明晰责任,按照“谁审批(备案)、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和属地管理原则,夯实各级各类赛事活动主管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对赛前立项备案、赛中检查指导、赛后总结评估等环节的全程监管,做好突发事件的预判和应对工作,建立健全“熔断”机制,堵塞安全漏洞。

  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担负起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赛风赛纪管理规定》,坚决惩治赛风赛纪问题,防止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无全国群众体育赛事活动信息平台账号的单位,请联系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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